(文:公宣)初夏时节,正值鱼类繁殖生长的关键时期。为保护渔业资源、维护水域生态平衡,哈尔滨市公安局紧扣禁渔期时间节点,组织民警辅警深入沿江一线、涉水景区及农贸市场,针对不同群体开展靶向普法宣传,全力营造“全民护渔、生态共治”的良好氛围。
讲明“什么能做、什么不能做”

松花江畔江风轻拂,不少垂钓爱好者支起鱼竿,静坐岸边。
“大爷,破坏性的捕鱼行为对水生资源伤害极大,还会触犯法律红线。”松北分局民警结合典型案例,向正在钓鱼的群众详细讲解“合法垂钓”与“非法捕捞”的界限。
“使用禁用渔具、电鱼、下地笼或者一人多竿等行为,法律都明令禁止。”民警边说边将宣传单递到群众手中。
沿着江岸一路走、一路讲,民警辅警把禁渔期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,也把依法护渔的理念讲进了大家心里,推动钓鱼爱好者从“要我保护”向“我要保护”转变。
讲好“共同守护、协同参与”

初夏的平房区天龙湖景区碧波荡漾,岸边绿意盎然。
“大家每天巡逻、服务游客,是发现非法捕捞行为的第一道防线,也是宣传禁渔政策的重要力量。”平房分局民警深入辖区景区,面向工作人员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。
“如果发现有人违规垂钓、非法下网,请及时劝阻并向我们反馈。”民警耐心叮嘱道。
“听了民警的讲解才知道,生态保护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。以后我们一定多留心、多宣传!”一名景区安保人员说道。
为形成生态保护共治合力,市公安局通过现场说法、互动讲解等方式,面向景区工作人员、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宣传,引导大家化身“生态护渔员”与“流动普法员”,携手共筑水域生态安全屏障。
讲清“不能卖、不要买”

“老板,现在是禁渔期,私下收购、售卖野生水产品,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”
在通河县弘和市场内,通河县公安局民警将一份份宣传资料递到商户手中,耐心讲解着禁渔相关规定。
听着民警细致的讲解,挑选水产的群众陆续围了过来。
“野生江鱼不能买了吗?”围观的张阿姨问出了很多人的心里话。
“阿姨,在禁渔期,咱们可千万不能买。如果图一时之鲜买下了,不仅吃得不安心,还在无形中成了非法捕捞的‘帮凶’。”民警笑着解释说,“如果大家发现这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,可以拨打举报电话51135110,咱们共同守护母亲河。”
为切断非法捕捞链条,市公安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农贸市场、水产商铺等场所,将禁渔政策送法上门,引导商户依法合规经营,提醒群众自觉抵制非法交易,织密水域生态保护网。
守护一江碧水,离不开法治护航,更离不开全民参与。下一步,哈尔滨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化禁渔期宣传工作,不断创新宣传形式、延伸宣传触角,让生态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共同守护水清岸绿、鱼翔浅底的生态家园。
